近日,有媒体刊登 “国宝龙邮”集邮品广告。称其集邮品收录200多枚“天价珍邮”,售价11.8万元。该广告利用对知名邮票的介绍如“大龙邮票”价值51.5万元、“小龙邮票”价值2.5万元、“蟠龙邮票”价值3万元、“万寿盛典邮票”价值73.5万元、“红印花邮票”价值200万元等,引导消费者误认为其宣传的集邮品中包含这些邮票。

实际上,这些邮票因存世量极少,分别被保存在中国邮票博物馆或珍藏在国内外著名集邮家手中,绝大多数都传承有序明确可查,不可能被制作成“限量发行”的集邮品。广告中介绍的仅5枚邮票价值已经超过300万元,而200多枚“珍邮云集”是不可能以11.8万元的价格购买的。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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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有辛酸不知情,斑驳往事亦无宁。夜半难眠五更惊,何尝只月当清平。
算来目标也郎明,几次三番不改停。唯有囫囵变通法,漫漫长路依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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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项羽本纪》记载,项羽幼年学书、学剑而皆不成,而执意要学“万人敌”之术,其叔父项梁遂以兵法教授之,然也是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人常说,三岁看老,项羽此时行为,或许已经孕育了以后成功与失败的种子。同时乱世,项羽能迅速崛起,与其勇猛有莫大关系。从杀会稽守通开始,到果断斩宋义头,率军破釜沉舟、大败秦军于巨鹿,解救赵围,威震诸侯。可以说这是其人生顶峰,及至此后坑杀秦降卒二十万,入关中打败鸿门宴、欲衣绣还乡。则败迹已现。其最大的失策不是鸿门宴上未能听取范增劝告,而是在灭秦后大封诸侯。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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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下载终于看到绚丽的的登录界面了。


半个小时升到10级,燃烧吧小宇宙,童年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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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公布之前,社会上就已经流传,说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刑法部分调整非常大。从现在公布的大纲来看,刑法部分的调整确实比较大,不过,对考生复习备考其实影响不大。具体而言,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刑法部分有以下变化:

一、犯罪论体系进行了调整

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来自前苏联,是一种“大一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具体而言,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四个方面,既包括对犯罪行为客观违法性的评价,又包括对犯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责性的评价。按照传统犯罪评价方法,只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通常就认为构成犯罪。这种犯罪构成评价方法过于笼统,缺乏层次,因而多年前,许多学者就主张借鉴西方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对我国的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今年的司法考试大纲实现了这种调整,应当说是值得肯定的。不过,这种调整的意义主要在于理论上,只要刑法没有修改,对司法考试影响不大,甚至可以说没有影响,因而考生没有必要担心。之所以说犯罪率体系的调整对司法考试影响不大,主要有两点理由:

第一,新的犯罪论体系只是对传统评价犯罪的诸项条件进行了重新排列组合,而没有增加新的条件,也没有修改原来的条件。具体而言,按照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评价一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看是否符合犯罪构成,然后看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的事由,如果既符合某项犯罪的犯罪构成,又不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的事由,就认为构成犯罪。而按照新的犯罪论体系,评价一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进行依次递进的三个阶段的评价:一是是否具有该当性,也就是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二是是否具有违法性;三是是否具有可责性。那么,修改后对犯罪三个层次的评价与我国传统上对犯罪的两个层次的评价是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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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暑难耐,骄阳似火,气温执着。
怎一字了得,常忆秋波;
浩如烟海,百子求佛。
忙里不觉,视而不见,万物盈盈自掌握。
叹蹉跎,若依威辩驳,大错特错。
抛却往日执著,风雨交加涤心荡魄。
惜过往来客,几经琢磨;
豪言壮语,不必繁多。
待到重阳,又是佳节,宫阙万间不着魔。
我是我,携万千匾额,笑笑中国。
2009-6-25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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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潇潇,瘦尽灯花又一宵。
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睡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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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指楼兰三十载,
难释胸怀,
窃喜亦无奈。
偶尔沉默本无常,
曾经浩瀚酿天灾。
我把浊酒求一醉,
郎当窗外,
强颜也痛快。
写意人生喜怒悲,
一花一草尽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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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三番扰心肠,
无所定踪太着忙。
若是良言当苦味,
肝胆雄心亦苍凉。

夜里寻仙梦朝阳,
日复一日泯泽芒。
堪得黄金一二两,
维喜维喜度边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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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好大喜功,偿求安逸兴隆。
多把心思扰乱,难抑曾经峥嵘。
割舍也是离别,奋进不表才多。
大梦总待长空,执着何必放松。
既是黄粱美梦,谁可言岁月匆。
长斧利刃英雄,恩仇长笑心中。
——2009-06-17夜题
空言,仅记心中事,勿忘本职,切切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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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饶繁复不清闲,
周末加班够心酸。
本来计划都打乱,
又是寂寞星期天。
不食烟火独寻仙,
空面孤屏升级艰。
欲舍欲求难决断,
天天如此天天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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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10年。99年第一次上网就是使用qq,第一个邮箱是当年疯疯火火的首都在线263,第一个上网的地点没有记错的话是首都师大的图书馆,这个要拜王爽所赐。呵呵!那时的qq实在没有多少印象了,还不是很完善,大概4、5位的样子吧,基本都是每上一次网就重新注册一个。。。因为从来都记不住,当然也没有人特意去记着个。回想那时候的拨号上网,8块钱一个小时,到现在短短一瞬间,互联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至今为止qq号码已经达到了10位数,这是个什么概念呢?掰开脚趾头数数,10亿,真t m d不可思议。如果没有记错的话qq自己公布的数据截止08年注册会员数超过5亿,每天在线人数数千万。毋庸置疑,qq是成功的。
作为一个互联网业从业者,我对这个行业的前景非常憧憬,时代的宠儿,进步的潮流,不可阻挡的脚步;同样也充满了陷阱和沙流。深埋心底的是一颗执着的心愿。这个世界没有做不到的,只有难易之分。我想当然必如此,仅作如下述,以念之:
堪有艰辛方知苦,
偶得瑶蜜藏三暑。
天道酬勤偌为主,
羽化成蝶千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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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道德经》一书,是开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先河的哲理诗,是人

类生命活力的颂歌,是中国这一智慧巨人对宇宙、人生、社会、政治、军事

认知的哲学格言,是中国文化的大宝藏,是中国思想史上一次灿烂的日出。

五千精妙,博大精深,从宇宙到人生,从物质到精神,从社会到政治,无数

个层面上的东西都囊括其中,布列得井井有序。他的思想似乎高悬太空,实

则立足人世,他貌似虚静,却满溢爱之情;他倡“无为”,结果是“无不为”;

他言守静,实则“制动”;他甘“居后”,反而“占先”;无为清静其外,有

为积极其内。《道德经》充满智慧之爱,闪烁智慧之美。鲁迅说:“不读《老

子》一书,不知中国文化。”胡适说:“老子是中国哲学的鼻祖,是中国哲学

史上第一位真正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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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院长刘守仁专访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30年。而其中,作为法治建设重要环节的法律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措施,若从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算起,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已经走过有20余年。2001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确立。
2009年伊始,笔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院长刘守仁,让我们对中国司法考试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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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记》与《墨经》是先秦两大科技文献,产生的时间应以前者为早。 因为,《考工记》只讲晋国,不提韩、赵、魏,显然它的初稿在三家分晋以 前 (即春秋时期)出现。其二,《考工记》只讲青铜熔铸,不讲钢铁锻铸, 显然它成书于铁器流行之前(即战国前期之前),而《墨经》是战国前期的 作品。      应该说,作为工艺技术汇总的《考工记》,主要反映了工匠的传统,而  《墨经》则有更多的学者传统,它反映的一些科学理论认识是直接以手工业 技术实践为基础的。墨子结合了学者传统和工匠传统,总结了工艺技术的经 验知识,形成了初步的理论形态。虽然,早期工艺技术的发展,并不取决于 它应用早期科学理论的程度,但早期科学理论认识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早期工艺技术发展的水平。《考工记》与《墨经》之间的渊源关系证明了 这一点。       《考工记》与《墨经》存有渊源关系,现从下述几方面加以论证。       《考工记》作为一部官书,是周王朝关于各种器具制作标准及工艺过程 的具体规定。①其中一部分条文是周天子颁告诸侯作为法定规范的,如“嘉 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器维则”,②一部分条文是周天子颁告诸 侯作为器具制作工艺的具体标准,如“凡陶瓬之事,髻垦薜暴不入市。器中 膊,豆中县,膊崇四尺,方四寸”。③一部分条文是周天子颁告诸侯作为礼 仪规范的,如“为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为诸侯之弓,合七而成规;大夫 之弓,合五而成规;士之弓,合三而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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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

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的“变更公司形式”是什么

概念,所有制形式的改变(如国有改变为私营或私营改变为国有控

股)是否属于此列。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因此,变更形式是指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或者相反。你所指的所有制形式的变更通常是通过股权转让实

现,不属此列。但如果在变更所有制形式的同时也变更了公司组织

形式,则属此列。变更要符合法定条件,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

更后的公司承继。

我的先生要争取法人代表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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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局要求贵司为有关退休职工补缴医疗保险金及退休人员

移交社会化管理退管资金3000元/人问题,依据广州市政府有关规章制

度,解答如下:

     一、 关于退休职工补缴医疗保险金的问题

     根据《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

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

限”)须满10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0

年的,应当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以下简称“过渡金”);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批准可以按月缴纳。过渡金的缴费标准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7.5%。用人单位应当按参保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的年限为其一次性缴纳过渡金,仍不足缴费年限部分由其本人

一次性缴纳,并由用人单位代收代缴。

     因此,贵司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年限不足10年的,贵司应为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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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赔偿3万是不是太高?根据我公司目前的状况,多少金额

是合理的呢?

     保密赔偿3万元并不高,贵司每月从工资中支付数百元作为保密费,

几年下来,保密赔偿款与保密费相当,因此3万元并不高。具体多少金

额合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及工作性质决定,由贵司根据实际情况灵活

处理。

    2、合同中只有公司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以没有注明在什么情

况下劳动者也有权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如:感觉公司制度中有不合理

的地方,逾期发放工资的情况,劳动者是否有权呢?

     这些问题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没必要全部写出,可自己参

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书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向单位支付违约

金。

    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向单位支付

违约金,如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

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违反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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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工带薪年假制度有关问题,提供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带薪休假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职

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

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

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收入。条例中所指的工资, 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或基本

工资。带薪年休假的“薪”应该解释为与上班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

就是说,员工上班拿多少钱,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带薪年休假时也就应

该享受那些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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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个案例,在中国民商法律网上看到的:
2007年11月1日,刘某与兰某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刘某从该月起连续8个月、于每月5日前分别向兰某出售价值40万元的指定农产品,兰某则必须在每月8日前向刘某付清当月的货款;如果一方违约,每次必须向对方支付6万元违约金,对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2008年元月,兰某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直到28日仍未付清当月的货款。恰逢该类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有上升的趋势,刘某遂要求兰某依约支付违约金,并提出解除与兰某的《购销合同》,可兰某死活就是不同意,刘某只好诉至法院。

【分歧】

审理中,就刘某能否同时要求兰某依约支付违约金,并解除《购销合同》,出现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适用违约金是为了制裁违约行为,对违约行为也应当通过支付违约金加以制裁。解除合同则是合同赋予守约方的另一种权利,即是以违约为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只要违约存在,便是条件成就。故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只能择一行使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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